为深入推进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工作的持续、广泛开展,着力提升全市人社系统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工作规范化、标准化水平,根据全市2024年度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工作安排和要求,制定本方案:
一、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
牵头部门:市人社局
配合部门: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二、定向联合抽查对象及比例
抽查对象:全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、劳务派遣单位
抽查比例:本次双随机抽查抽取比例为5%。
三、定向联合抽查时间
2024年3月-2024年10月
四、抽查内容
市人社局:
(1)对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督检查;
(2)对外国人就业的监督检查(对用人单位外国人就业证件的监督检查);
(3)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检查;
(4)对劳务派遣市场行为的监督检查;
(5)妨碍行政执法行为检查。
市市场监督管理局:
(1)登记事项检查;
(2)公示信息检查;
五、名单抽取及派发
(一)随机抽取全市抽查市场主体名单,由法规股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并通过“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”派发到相关股室。
(二)通过“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”,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。
(三)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,由“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”随机匹配,生成一个事业单位一份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,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。
六、抽查组织实施
(一)任务分工
1、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工作由法规股负责沟通、协调、组织监察大队、就业服务中心、实施全局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工作。
2、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,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,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股室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工作。
(二)检查方式
1.抽查股室按照抽查内容可以采取书面检查、实地核查、网络监测等方式,也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、核查结果或者其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。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、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。
2.进行实地核查时,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,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,检查人员应当填写“检查表”,并由被检查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;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“检查表”上如实记录。
(三)抽查结果公示
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 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,将抽查结果录入“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”,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,通过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河北)”向社会公示。
七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抽查股室要高度重视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工作,按照全局统一安排、统一部署,抓好落实,并结合我局《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》要求,积极筹划,精心组织,加强宣传,制定具体工作方案,按时完成抽查任务。
(二)加强协调配合。各相关股室要按照抽查的工作安排,密切协作,配合法规股做好抽查的组织实施,确保抽查工作有序开展。
(三)加强监管服务。在抽查工作中,各相关股室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,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,依法行政,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、简便性与有效性,避免增加企业负担。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,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。
(四)加强宣传培训。各相关股室要加强宣传报道,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,使各单位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,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,积极举报违法经营行为。
(五)加强信用监管。按照“谁抽查、谁录入”的原则,及时将抽查结果记于被抽查对象名下,并向社会公示。要按照“谁管辖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后续监管,防止监管脱节,促进形成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。
高碑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4年1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