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同意《高碑店市教育设施专项规划(2020—2035年)》(以下简称《专项规划》)。
二、经市政府批准的《专项规划》是我市教育设施规划、建设的基本依据,政府批复后,必须依照规划进行,任何单位、企业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批准,不得违反、更改规划。
三、市教体局要会同各有关部门、各有关镇(街道)切实落实教育设施用地布局,合理布局我市各类教育设施,保障规划的一致性,确保《专项规划》有效落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