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比选条件
高碑店市 2023 年方官镇辛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(改造提升)项目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已具备比选条件,比选人为高碑店市农业农村局,现进行公开比选,特此公告。
2.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
2.1项目名称:高碑店市 2023 年方官镇辛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(改造提升)项目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
2.2预算金额: 80000 元
2.3服务期限: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编制服务
2.4比选范围及内容:
2.4.1 比选项目范围:
拟建项目区位于高碑店市的方官镇辛桥镇2 个镇的9 个村。
比选项目建设内容:
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标准,项目区内因地制宜采取水利、农业、林业和科学技术推广措施。具体建设内容为:
(1)土壤改良 ;
(2)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 ;
(3)田间机耕道 ;
(4)农田输配电 ;
(5)损毁工程修复和农田建设相关的其他工程。
3.参选人资格要求
3.1基本要求:参选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的能力;
3.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3.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3.4具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;
3.5信誉要求: 参选人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,未被列为“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”禁止投标名单;
3.6 参选人法人(单位负责人)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或其他利益关联关系的不同参选人,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;
3.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选;
3.8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。
4.比选文件的获取
4.1 请于2023年8月20日至2023年8月23日,携带资料在 高碑店市农业农村局(高碑店市文苑路2号) 领取比选文件,报名资料包括:营业执照复印件、法人授权书原件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(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);
4.2 比选文件售价0 元/本,售后不退。
5.参选文件的递交
5.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参选截止时间,下同)为2023年8月28日 9 时30分
地点:高碑店市农业农村局(高碑店市文苑路2号)。
5.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,比选人不予受理。
6.联系方式
比选人:高碑店市农业农村局
地 址:高碑店市文苑路2号
联系人:李宇桐
电 话:0312-5590712
高碑店市农业农村局
2023年8月19日